闻陆军段总长(祺瑞)主张强硬对待;我知他已秘密动员,晚间运输彻夜不停,已三星期,这明明是在备战,设若开衅,不堪设想。
我与袁总统是三十年老友,不愿见他遭此惨运。目前只能暂时忍辱,只要力图自强,埋头苦干,十年之后,即可与日本一较高下。
今日之会,重在外交,贵总长应负起责任力争,不可听陆军总长轻率之行动。我这次与贵总长会晤,不比寻常会晤,贵总长若不与我以确实答复,我不告辞,言时声泪俱下。
我答以今日之会,由总统亲自主持,必能慎重将事。
朱使又重申前言,相持很久。我见他坚定诚恳,遂答称,我必以贵使之忠告,报告总统与大会,若不照贵使之忠告,我必以去就力争。
朱使方辞去,故到会已迟,请大家原谅。
总统听了陆外长报告,遂慎重发言,谓朱使之言亦为中国前途着想。日本此次提出之觉书,附了第五项各条,真是亡国条件。今外部历时四月,开会卅余次,尽了最大之力,避重就轻,廿一条中议决者不满十条,且坚拒开议第五项,外部当局,恪守我的指示,坚拒到底,已能尽其责任,使日本最后通牒中,已将第五项自行撤回,挽救不少。惟最后通牒之答复,只有“诺”与“否”两字,我受国民付托之重,度德量力,不敢冒昧从事,愿听诸君之意见。
段总长即表示反对,谓这样迁就,何能立国?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。
总统说,段总长之说自是正办,然亦应审度情势,量力而行,倘若第五项不撤回,我亦与段总长同一意见。现在既已撤回,议决各条,虽有损利益,尚不是亡国条件;只望大家记住此次承认是屈于最后通牒,认为奇耻大辱,从此各尽各职,力图自强,此后或可有为,如朱使所言。若事过辄忘,不事振作,朝鲜殷鉴不远,我固责无旁贷,诸君亦与有责也。
段总长犹持异议,谓民国肇兴,即承认此案,倘各国效尤,如可应付?总统又就大势剖析说明,我岂愿意屈辱承认,环顾彼此国力,不得不委曲求全耳,两国力量之比较,您应该最明白。段亦无言,遂宣告散会。
散会后,我回外部,与参事顾少川(维钧)商拟复日使照会稿。我们以为虽然接受通牒,然我方应驳之处,仍应声明,仔细斟酌,三易草稿,请少川以英文译述,亦觉妥当。
脱稿时已逾深夜四时,假眠片刻,黎明后,余即携稿入府,总统已在办公厅,状甚兴奋,似未睡眠。
正在阅稿时,日使馆即来电话,请余接话。余接话时,知系高尾,他说今日已到限期,贵方复文何时发出?我答必在期内发出。
他又说最后通牒复文,只有诺否两字已足,若杂以他语,彼此辩论,过了期限,反恐误事,务望注意。
我答知道了,即将电话挂断回报总统。
可知我方举动,彼均留意侦悉,总统听了,叹了一口气,即命内史长阮斗瞻(忠枢)重拟一稿,将我原稿交阅,且说将辩论之处,一概删去,只要简单,惟于末尾称“除第五项外余照允”等语。
后高尾又来部云,奉公使命,请先阅复文稿,以免临时有误限时,反为不便。
余以干涉太甚,不允交阅。彼再三要求,且说你如不允,请见总长。
余乃请示总长,总长说时间局促,免生枝节,即先给他阅看吧。
岂知阅后又生问题,他说“除第五项外”这句,不是通牒原文,须照原文更正。
余说这是事实,并无不合。
他说原文是“暂时脱离容后再说”,非照原文改正不可。秘书往还磋商,易稿数次,终不同意。直至黄昏,时限将到,仍未商妥,
陆总长乃谓此事由我负责,即照原文,以后再议与否,要看那时情形,不必在此时文字上争执。
遂定稿缮正,由陆总长及余并方秘书,亲送至日使馆,交与日使置益,已在午夜,时为五月九日十一时也。
是时余心感凄凉,若有亲递降表之感。
归途与总长同车,他说前随节俄馆,俄财长维德为租借旅大问题,与杨钦差磋商不洽,后竟将条约摆在公案,令杨钦使签字。
杨答以未奉我皇命令,不能签字。维德拍案咆哮,出言不逊,骄横无礼,其情形比这次凶狠得多,余为传译,犹觉心悸。
杨使气愤填胸,年事又高,出门时在石阶上滑跌,遂至不起。弱国外交,言之可叹。
余以商租事属创举,地方官恐不能明了,特召集吉奉两省特派交涉员及警察长官来京,告以此次交涉之困难情形。
日本提出内地杂居条件,本部以治外法权尚未收回。外人内地杂居,此例一开,各国效尤,永无收回治外法权之望,再三磋商,不得已而定商租耕地办法。
商租不是卖绝,又不同典租,必须定明年限,如何分利,均应照各地习惯,订立租契。租契应由官制,发交各处应用,以期划一。应贴印花收契张费等可由各省自定。至“服从中国警察法令”这八个字,争了几次,才得照允。此与主权有关,本部甚为重视,执行时不必节外生枝,亦不可随便通融。
至警察条例两省谅均有规定,最好两省大旨相同,以便执行时免生枝节。
惟须切实执行,一次通融,即成惯例,务请诸位格外注意等语而散。
后来两省照行,在张作霖时代,未闻发生问题,后张学良继承父业,废止商租章程,人民有以田亩商租者,以盗卖国土论。
日本总领事以学良片面取消两国所定之协议,提出抗议,学良亦不理。适有日人在万宝山,以商租田亩邻近地上,商租一条地为开沟引水种稻田,地主自然不敢租与,日本竟派警察保护,开始挖沟。中国亦派警察阻止,彼此冲突。日本改派军队,我方亦改派军队,双方就此开火,越闹越大,寻至酿成九一八事变之原因。故九一八事变,实起因于万宝山事件也。
总统以屈于最后通牒,变为国耻,发表告诫百僚书后,一时曾力图振作,督促各部,于兴利除敝应行建设之事,指示周详,以期百废俱举,于国务会议时,时时警惕,愤懑之情,现于辞色。
每次会议,必有新案提出讨论,且令各部按照新案,克期拟成计划,付之实行。尤其对于军事,格外注意,谓当欧战之时,不能有外力援助,只有自己努力进行,筹建炼钢厂,添设巩县兵工厂,整顿各兵工厂,福建造船厂,又练模范团三混成旅。
对于整理财政,发行国内公债,改革币制(废两为元),整顿税收,请各国退还庚子赔款,专办学校,有已施行,有在筹备。各部亦振作精神,努力从事,一时颇有朝气。
嗣以日本议院抨击政.府对华政策之失当,西报亦有夸奖袁总统以弱国外交,得此结果,总算胜利等语,遂渐生自满之心。加以左右逢承,以为日本伎俩不过如此,只要用心对付,不足为虑。
且忽作奇想,以为环顾世界,除美国外,君主国多,日本与中国同处亚洲,种族相同,我改共和,与日本政体不同,易生隔阂,帝制自为之思想,从此酝酿于胸。加以张勋、倪嗣冲之流,常言地方民情与共和制度格格不入,杨皙子(度)等又以中国行共和制度尚早,引美顾问古德诺之话为证。项城受此浸润之言,政事激生懈怠。
曾几何时,朝气又成暮气矣,真是可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