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春时节,草长莺飞,寒冬的凛冽褪去后,处处弥漫着勃勃生机。
清晨,天幕湛蓝,云间点缀着几颗闪烁的星子,静谧的李家村已经有不少房屋上升起袅袅炊烟。
“菀娘,我来给你们娘俩送吃食了!”
人未至语先到,李家婶子王春华爽朗豪迈的声音刚从隔壁响起,一转眼就迈进了林家的小院,手上还端着沉甸甸的一大盆吃食,有好几个暄软的白面荠菜包子,还有两大碗熬得米油厚厚的小米粥。门口趴着的大黄狗抬了下眼,看到是熟人,便也不叫了。
林菀听闻连忙从厨房出来,擦了擦手上的水渍,笑意盈盈地迎了上去。
“春华婶子,可不用再给我们娘俩送这么老些,还都是金贵的白面包子和粟米粥,着实是太破费了!”
王春华毫不在意地摆摆手,“几顿吃食而已,咱们乡里乡亲的,还讲究这个作甚。况且大夫说了,你这伤寒初愈,且得好好将养着,这白面和粟米最是养人。”
说到这里,她又催促林菀赶紧进屋躺着休息。
七天前,林家二娘林菀在去河边抓鱼时不慎掉进河里,被同村路过的吴大勇救下,回家之后就一直高烧昏迷不退,连请来的郎中都说如果三日还醒不过来,大概就无法可治了。
三日后的晌午,林菀终于悠悠转醒,但却已不是以前的林家二娘。
21世纪的林菀,白手起家的商界传奇女霸总,三十五岁便坐拥千家连锁餐厅,是刚登上福布斯榜单的新贵。
一场车祸,换来大家对她英年早逝的几句唏嘘。再一睁眼,她便成了年仅十五岁的林家二娘,林菀。
虽然又是一个天残开局,父母双亡,哥哥战死,嫂嫂也撒手人寰,留给她的只有一座土墙小院,和一个年仅五岁的侄女。
但老天爷到底对她不薄,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。
林菀连忙摆手,只说自己已连着躺了七日,浑身骨头都软绵绵,再躺下去可真下不来床了。郭嫂看她步伐稳健,便也不再多劝,只打算把吃食放下便回去。
这时,一道阴阳怪气的嗓音从林家门口传来,同时伴随的还有大黄凶猛的吼声。
“哎呦,这是什么金枝玉叶啊,在床上躺十来天了还要人伺候送饭呢,真把自己当公主了不成。”
来人是隔壁吴大勇的媳妇,赵翠芳。从前她便和林家多有龃龉。这次吴大勇救下了林菀,她更是醋意滔天,横挑鼻子竖挑眼,每天都要来林家门口嘴贱几句。
一听到是赵翠芳的声音,王春华的眉眼瞬间冷了下来,一脸怒气地转过身去。
“人家林菀就是有福气,老天爷眷顾,你羡慕不来。哦对了,这次还得多谢大勇兄弟呢。”
林菀的哥嫂,还有吴大勇,三人是年少时就极为相熟的玩伴。当时吴大勇和林家大郎均爱慕林菀的嫂嫂,只不过她与林家大郎情投意合,吴大勇便作罢。再后来他年岁大了,就随父母的意思,娶了赵翠芳。
林菀家中长亲都去世后,她和年幼的侄女林蓁相依为命。吴大勇出于照拂旧友亲人和邻里互助的想法,便时不时来帮衬一下。但是落在小心眼的赵翠芳眼里,可就没有那么单纯。再加上林菀出落得越发貌美,就更成了赵翠芳的眼中钉。
王春华这话无疑是往赵翠芳心窝里扎,给她气的脸红脖子粗的,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什么反击的话,恨恨地回去了。
林菀倒不甚在意这种酸言冷语,又不是什么实质性攻击。从前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枪暗箭,可比这几句酸话厉害得多。
不过郭婶的仗义执言,让她颇为感动。这种质朴不求回报的情谊,她已经许久未曾感受过了。
临近晌午,林菀听到有人敲门,门口大黄也叫了起来。
她透过门缝,看到是一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和尚,手肘和膝盖处的外裳都磨破了。
原来是一个来化缘的苦行僧。
林菀从厨房中取了一个完整的馒头,开门递了过去。穷和尚自是千恩万谢,还从怀中取出一截编好的红绳,执意要送给林菀,之后便告辞离去。
见只是一截普通的红绳,倒也不是什么贵重之物,林菀便收下,并系在腕间。
回到屋中,林菀却发现手腕上的红绳已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浅浅的红痕。与此同时,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汪清泉,正在咕嘟往上冒着小细泡。
她心念一动,手边的杯子里就盛满了一杯泉水,入口甘甜,喝下去沁人心脾。就连多日高烧后的疲乏,也随之一扫而空。
林菀连忙跑出去,打算找那个和尚问问究竟,也怕是自己不小心拿了别人的宝物。可村头茫茫的一条黄土小路,哪里还有那个穷和尚的踪影?
或许,这就是一份天赐的善缘吧,和她的重生一样。
回到家中,她往刚出锅热着的粟米粥中加了一些清泉水,招呼小侄女林蓁一起来喝。
“姑姑,今天这粥真好喝,有一点甜甜的味道。” 林蓁双手捧着碗,眨巴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对着林菀说道,接着就呼噜呼噜喝完了一整碗。
加入泉水后,不仅多了一分甘甜清冽,还激发出了米香,原本平平无奇的粟米粥,此时闻着也诱人的很。
就着三四个素包子,姑侄俩很快便把清晨剩下的粟米粥喝完了。
这顿饭虽然没见多少油腥,但也吃让人很是心满意足。只不过爽了这一顿,下顿就快没找落了,林菀不禁发起愁来。
哄完林蓁午睡后,林菀开始想法子怎么找到更多的食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