笑完又将身上快掉了的皮氅紧了紧,接着他就毫无征兆的晕了过来。
七叔等人着实被这小子吓了一条,几人把他放在了猎狗拉着的雪爬犁上。
带着他回到了,自己所在的村落。
他们这个村,在最偏远最极寒的深山老林里。
整个村子,也只有六七户人家。
要想留在这里生活,必须具备最原始的生活劳作能力。
其实七叔以前,也是个城里娃子。
与赵二狗的父亲,赵文忠一批来到这里插队的。
与别人不同的是,他很喜欢乡村生活。
一开始大家都以为,他刚来只是一时新鲜而已。
但后来发现并不是,他别人更加积极的参加农务。
这里的每一样,他都觉得有意思。
尤其是打猎,这也许和他狂放不羁爱自由的性格有关。
骑着骏马穿梭在丛林里,是他最喜欢干的事。
满载而归的猎物,就是上天赏赐的礼物。
这种靠山吃山,贴近自然的感觉,彻底征服了他。
所以最好回城时,他主动放弃了。
父亲是为了爱情,而他是为了自由。
幸运的是,他也遇到了他的姑娘。
直到七婶去世前,他们都是住在狼爪子沟的。
七婶身子不好,也没为他留下个一儿半女的。
每次回到家,看到黑屋冷灶他就不免难受个一阵。
后来,就跟着几个老猎户,去深山里住了。
一走,也得有个,三四年了。
这徐老豁在村里时,总喜欢捉弄赵二狗玩。
所以,他们两个,只要到了一块儿。
那就,消停不了。
迷迷糊糊中,听到了几个人的对话。
啥,这小子,是赵文忠的种。
可看着,一点也不像啊!
另一个,附和着说:是啊!
你看,他那吊儿郎当的样。
哪有,他父亲的一点影子。
期间,还有几人,提酒碰杯的声音。
徐老豁抓了,一把花生米。
往嘴里,那么一扔。
杯中小酒,抿上那么一大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