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的夏天,还是凡妮莎·厄德林的凡妮莎给多年未见的阿维亚·多林寄去了一封信。
信中说她即将结婚,希望表姐阿维亚能前来参加她的婚礼。
那时的阿维亚在一家洗衣店当女工,每天忙到深夜,一双手泡得发白起皱,指甲缝里都是洗涤剂的味道。
阿维亚的婚礼非常仓促、简洁,结婚时表妹凡妮莎也来了,她热情地拥抱她,祝她幸福。但是后来,阿维亚的丈夫去世,她带着格温辗转多个城市,早就跟亲戚断了联系,也不知道凡妮莎是怎么找到她的地址的。
她抚摸薄薄的信封,在昏黄的灯泡下沉思许久,决定去见她。
信封上面的地址离她住的地方,要乘坐两天两夜的火车。
以上这些事,格温都是不知道的。他只知道,母亲突然改了主意,同意他去参加学校的新生夏令营,并给他准备好了背包,亲自送他去集合的地点。
格温同样不知道,母亲在他离开后就搭上了火车。
他只是很兴奋地坐上汽车,周围第一次都是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。他们在不大的车厢内嬉笑打闹,然后下车,走在队伍里,跟着老师挥动小旗子,大声唱跑调的歌曲。
他甚至第一次交到了几个朋友,一个跟他一样有棕色头发的男孩(不过他是直发),克雷泽;一个红色头发脸颊红红的男孩,图里。
他们在坐车的时候坐在他后面,排队的时候自然排在他旁边。
都是同龄人,说几句话很快就熟悉起来了。
格温很兴奋,周围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如此新奇。他没上过托儿所,在过去六年,每一天,他都乖乖待在家里,等待母亲回来。或是跟着母亲,带着为数不多的行李前往下一个居所。
母亲就是他生活交际的全部。
母亲的工作老是变动,往往他还没来得及跟一个地方熟悉起来,就要离开去下一个地方。
但现在,一切都不一样了。过来的路上母亲告诉他,接下来几年他们不会再搬家了,格温要在这个城镇上完小学。
所以,他马上就要和这些朋友上同一所学校,并且一起度过六年的时光了!
格温的心里像装了只小兔子,在他的心脏上跳来跳去,让更多的血液流向他全身。他感觉很热,出了很多汗,但又充满力量。
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晚上,然后突然坠入刺骨的寒冷。
晚上,当他们在营地里搭好帐篷,四十几个学生在两个老师的带领下在中间的空地上围坐一圈。
每个帐篷外面都挂了盏小灯,晚餐时候升起的篝火也还没熄灭,在漫天星光下,孩子们胳膊贴着胳膊,腿挨着腿,每个人的脸颊都染上了代表快乐的橙色。
老师让他们挨个起来做自我介绍。
经过了一个白天的相处,彼此之间都很熟悉了,老师笑着说这是加深同学印象的好机会。
直到这时,格温才开始有点担心,他没有过集体生活,没有经验,对于他自己,他也没什么可说的。
但是,他不觉得这是什么大困难。
每个人介绍的时间都很短,他和其他人一起为中间的人鼓掌、喝彩,并理所当然地觉得这些也会属于自己。
在一片欢声笑语中,轮到格温了。
格温站起来的时候,脸还在发烫,那是脸颊肌肉拉伸太久产生的热量。
克雷泽是上一个,这会儿坐在下面给他鼓掌。
格温的介绍很简短,他参照其他人:“我叫格温·多林,今年6岁。”不过删去了一系列兴趣爱好。
说完他就准备坐回去。图里是下一个,格温看到他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上前。
人群里突然冒出一个声音:“这介绍也太短了,我们什么都还不知道呢!”
“……可是我已经说完了。”
格温看过去,那个男孩是第一个站起来介绍的人,也是之前鼓掌声音最大的,他斜戴着帽子,露出来的金发在篝火下是另一种白色。
男孩咧开缺了门牙的嘴:“再说点什么嘛,格温?比如,你妈妈叫什么?”
“……”格温注视着他不说话。
大人们总觉得孩童是纯真无邪的,并在书里把他们描绘成天使。
他们凭借多出来的几十年经历在俯视孩童,孩童的恶意对他们来说只是扬到鞋面上的尘土,走几步就散了。
只有同龄人知道,才能感受到,有些恶意如洪水,突然又猛烈。
格温感觉到了,但他不明白,他从未见过这个金发男孩。他攥紧大腿外侧的裤子,沉默地站着。
“你妈妈叫什么?嘿,为什么不说话?那你爸爸叫什么?”
“……”
营地里的欢笑声消失了,围绕他的一张张小脸在篝火下变得模糊不清,只剩下捂着嘴巴的一半侧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