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一会儿,三个人都被带到堂上。
柳清问:“张乾,你向孙贵借钱。可有此事?”
张乾说:“绝无此事!”
“这张借据上的签名可是你所写?”柳清朝他举起那张借据。
张乾道:“根本就无借贷之事。我哪会签名?”
“来人,纸笔伺候,命你写上自己的姓名。”柳清说。
张乾写好自己的名字呈上。柳清将借据拿起一对,两个签名分毫不差。柳清很诧异,心想:莫非借据是真的?他这么痛快写字签名,岂不等于在证实自己犯罪吗?
忽然,柳清心里一愣,想出了一个办法,立刻就破了案。
请问,他想出了什么办法呢?
柳清吩咐差役将纸笔分给原告孙贵、证人金平和龙六成,说:“你们3人分开站好,张乾借钱时间是上午还是下午或是晚上,写在纸上,不得交头接耳!”
这一下,孙、金、龙愕然失色,拿着纸不知如何下笔。片刻之后。孙、金、龙沉不住气了,纷纷跪下磕头认罪。
原来,孙、金、龙三人嫉恨张乾买卖兴隆。于是合计坑害他。由金平仿照张乾的手笔,在一张假借据上署了名。不想“铁判官”智胜一筹,用计在公堂上揪住了狐狸的尾巴。
被托管的1500两白银
一天,县衙门来了一老一小两个人,老的告小的忘恩负义,小的告老的背信弃义。小的叫苏小良,老的名唤周进。
苏小良幼年丧亲,从小在周进家寄养长大。不久前,苏小良提出另立门户,自谋生计,并向周进索取当年父亲托其保管之银。而周进矢口否认有这件事,故互相争吵着来到县衙。
苏小良说:“县太爷,父亲死那年,我已有6岁,虽年幼但已懂事。我清楚地记得,先父临终之前,取出白银2500两交付给周伯父,并当面讲清,1000两作为我的养育之费,还有1500两托伯父代我保管,等我长大以后,给我自谋生计。我今年已有18岁了,理应自立,故而向伯父讨取,想不到周伯父竟一口否认,请老爷公断。”
周进马上说:“县太爷,我与他父亲情同手足,他父亲临终时只留下一间破屋和一个孤儿,为不负朋友之托,我卖掉破屋为他安葬,并历尽艰辛,将苏小良抚养成人。想不到今天他养育之恩不报,却反咬一口,请县太爷明察。”
苏小良说得头头是道,但无真凭实据;周进的话合情合理,但无旁证可依。这案怎么断?这时,旁边的师爷想了个办法,很快就搞清了事实,作出了正确判断。
师爷想的是什么办法呢?
县令惊堂木一拍,大喝一声:“周进,我看你一脸奸相,一定是你见苏小良软弱可欺,想贪吞这笔钱财。看来你是不打不招,来呀,给我打!”
左右衙役一拥而上,把个周进老头吓得瑟瑟发抖,未打几下,已呻吟不已,跪在一边的苏小良见了大声叫起来:“大老爷,别打了,是我忘恩负义,空口无凭说他勒索钱财……”
县令一听,大发雷霆:“好呀,你,小子无事生非,戏弄本官!来呀,换打苏小良,给我重重地打!”
差役们按倒苏小良,棍棒齐下。此时,周进在一旁痛哭起来:“大老爷,别打了,都是我错,大老爷息怒。苏小良的父亲临终时确留有白银,我想苏小良当初年幼,又无凭据,存心贪吞这笔钱财。刚才我在挨打之时,苏小良自愿承担诬告之罪,我受良心谴责。他有情,我岂能无义,确实是我不对啊!”
两碗寿面
一天,一个白发老妇到襄阳县衙来告状。她一上堂就一把鼻涕一把泪,哭得十分伤心。
老妇说,她的媳妇金氏忤逆不孝,平日里从来没有好好服侍过她。今天老妇过生日,金氏竟只给烧了碗青菜萝卜汤,而她自己却在房里吃鱼吃肉。婆婆一气之下,跑到县衙来,要县令替她做主。
县令马上派人将金氏带上堂来,惊堂木一拍,问道:“金氏,你为何忤逆不孝,不敬公婆。快快讲来!”
金氏竟同哑巴一样,只知道低头呜呜地哭,什么话也不肯说。
这一来,县令大人可就为难起来,看着婆媳俩都哭哭啼啼,他感到束手无策。
忽然,他想出了一个办法。他平心静气地对婆婆说:“你媳妇不孝,实在不该。不过,本县身为百姓的父母官,却使百姓出了如此不孝之人,实在也要负教化不明的责任。今天本县摆下两碗寿面,一来为你祝寿庆贺,二来使你婆媳和好,可好?”婆婆连忙叩头谢恩。
县令让人在大堂上摆开一张长桌,搬来两把椅子,让婆媳两人面对面坐下,又亲自到后堂安排。
不一会儿,差役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寿面,婆媳两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实在弄不懂,再看看堂上的县官大爷,正笑眯眯地看着她们,于是她们只好端起碗吃了起来。
过不多久,县令就把案子断清了。请问,你知道他怎样断案的吗?
婆婆和媳妇吃完面后,都感到腹中一阵难受,竟当场把吃进去的东西通通吐了出来。两旁衙役走过去一看,只见婆婆吐出来的是些鱼肉面条,而媳妇吐出来的却只是些青菜萝卜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