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梨白设想过很多次和时杳重逢的情景——毕竟当时爱得浓烈,却是断崖式分手,没人能轻易释怀。
或许,她更希望看到他失去她后,过得愈发落魄潦倒的样子。
但他依旧收拾得干净,有闲功夫来书店看书。
甚至,见到她时,怔愣只在他面上停留短短两秒,又恢复如初。
这让她心情不太好呢。
时杳回过神,抿了抿唇,带上那本书下楼结账。
沈梨白两手揣着兜,优哉游哉地跟在他后头。
时杳刻意忽视她,停在收银台前。
她一条胳膊撑着柜台,翘起大拇指,指指他,问前台小姐:“他经常来这里吗?”
前台小姐有些疑惑,为什么不直接问本人呢。
从电脑屏幕后看看男方,又看看她,照实回答:“大约每周来两三次。”
沈梨白嘀咕了句“还挺好学”。
现代支付方式的普及,很适合时杳这样的人。
他扫完码,拿起书就走。
他腿长,她一晃神的功夫,已走出几米远。
沈梨白小跑追上他,拦在他面前。
时杳被迫停住脚步,沉静地看着她。
“是你甩的我,你躲我干什么?”
她平时语速很快,尤其是骂起人来,杜茹说她跟讲rap一样,但她这回刻意放慢了,好叫他听清楚。
或者说,“看”清楚。
时杳盯着她的唇,待她说完,目光才上移,直视她的眼睛。
沈梨白对自己脸上最满意的部分,就是眼睛。
天生的桃花眼,睫毛长而密,外眼角细长,眼尾微微上翘,眼珠水润黑亮,笑起来尤为迷人。
时杳曾经也最爱将她抱在怀里,流连地啄吻她的眼皮。
但过去有多亲密,现在就有多冷漠。
他拿出手机,打了一行字,递给她看——
你说过,再见就是陌生人。
沈梨白的视力很好,却仍是走近了,凑过去看。
她身上的烟味、酒气,混着淡淡的香水味,一齐向时杳袭去。
他几不可见地拢了下眉心。
沈梨白说:“有上过那么多次床的陌生人吗?”
时杳沉下一口气,继续打字:但我们分手了,见面应该没必要假模假式地寒暄吧。
“为什么没必要?你是我前任,又不是仇人。”
她歪了歪头,唇角带着笑意。
尽管在他看来,那类似于一种“生活乏味,找到乐子”的兴致。
她一贯会胡搅蛮缠。
时杳之前就奈何不了她,现在同样争不过,因为他的“说话”方式只能是打字。
时杳:那么,叙旧到此结束,你该回学校了,再见。
他甫一转身,她拽住他的胳膊。
他回头。